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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瑞士加入申根区的最新信息
发布时间:2009-07-10    稿件来源:市外事办公室    【字体大小: 】浏览次数:
   关于瑞士加入申根区的最新信息

关于瑞士加入申根区的最新信息
2008/12/22
  瑞士自2008年12月12日加入申根区。外交部领事司谨提醒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:
  一、瑞士分别自2008年12月12日和2009年3月29日起取消来自其它申根国旅客的陆路与机场边检,但保留对人员及货物的海关检查;
  二、瑞士将根据欧盟标准为在瑞长期居留的中国公民换发身份证。持有瑞长期居留证的中国公民可自由进入其它申根国,停留期为3个月。


25个“申根国家”为

2008年12月17日17:17

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丹麦、瑞典、挪威、芬兰、冰岛、希腊、奥地利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波兰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爱沙尼亚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斯洛文尼亚、匈牙利、马耳他及瑞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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